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茂名市港口經營公司 陳湘
我200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,為自己成為一名黨員而感到光榮和自豪。入黨以來,無數優(yōu)秀共產黨人的先進事跡一直激勵著我。作為一名國企的管理者,我有一種更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,為公司和集團的發(fā)展努力工作。 港口經營公司是一個老企業(yè),在2012年底劃轉至茂名港集團之前,生產經營舉步維艱,歷史包袱沉重,面臨被法院拍賣的風險,瀕臨破產。為了使港口經營公司擺脫困境,發(fā)展壯大,2013年起集團即對公司實施了全方位的管理變革,其中之一是全員競聘上崗。從公司各部門中層管理崗位,到基層一線崗位,包括吊機手、叉車手、倉管員等共193個崗位,只有通過公開演講、評分等競聘環(huán)節(jié)后,方能上崗。而達不到崗位要求的員工則要解除勞同合同,并進行經濟補償。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,以“維護公司穩(wěn)定、保障員工權益、確保改革順利實施”為原則,積極配合集團公司制定方案,并在公司內部做好宣導工作,以有序推進各項改革措施。 競聘上崗后,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有70多人,由于我們實行的補償標準遠遠高于勞動法規(guī)定的補償標準,很快就與40多人簽訂了解除勞動合同協(xié)議,并支付了經濟補償。但是,有20多人認為補償標準過低,沒有達到他們想要的,于是要求公司繼續(xù)保留其原來享有的權益。該部分人原來在公司享有的權益就是不用上班,每月工資卻有1000元,且社保公積金由公司全額繳交,其他福利與在崗員工一樣。此類違背常理的約定是該部分人通過非正當手段在2008年與公司簽訂的一份20年期限的協(xié)議里規(guī)定的。如答應此無理要求,公司全員競聘上崗改革將前功盡棄,已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也將出現反復,要求按該標準進行補償,這樣將會使公司多支出幾百萬元。 這種老國企寄生蟲蠶食國有資產的事不可能繼續(xù)在茂名港集團里再發(fā)生,我義正辭嚴的拒絕了他們的不合理要求。于是,他們就遷怒于我,怪罪于我,認為是我損害了他們的利益,動了他們的“奶酪”,對我進行惡意報復。一開始,他們整天到我辦公室,對我惡言相向。有時候,一整天都守候在我辦公室,一句話也沒說,進行無聲的恐嚇,嚴重影響我本人和公司的正常工作。有一次甚至拿來米酒在我辦公室狂飲,并打爛酒瓶,將米酒灑滿在地,想借酒鬧事。 經過了二個多月的吵鬧,見我始終不肯做出讓步,沒有達到他們的目的。于是,他們變本加厲,將惡意報復行為升級,從辦公室轉移到我的家里來鬧事。在家門口大吵大罵,敲爛我家鐵門,對我家拉閘斷電,在小區(qū)門口攔截我,開車在路上跟蹤我,半夜打電話到家里騷擾,發(fā)短信恐嚇威脅。這一切,給我本人和家人帶來了巨大的困擾和傷害。 考慮到他們當中一些人有本地黑社會背景,我在處理過程中一直比較慎重,一再忍讓,避免發(fā)生正面沖突。與此同時,一方面對他們采取離間戰(zhàn)術,軟硬兼施,逐個突破;另一方面,我也不計前嫌,向集團公司多次反映他們的正當訴求,努力幫他們爭取更多的合理權益。此外,對他們的惡意報復行為,我也保留和收集了相關的人證、物證、信息、錄音和錄像等證據,警告他們在合適時機我將采取法律措施。經過了一年多不懈的努力和溝通,他們的惡意報復行為逐步收斂,部分人員也陸續(xù)簽訂了解除勞動合同協(xié)議,領取了補償金。 為妥善處理競聘上崗遺留下來的問題,我親力親為,與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溝通了幾十人次,對他們講政策、講法律、講道理、講感情,反映他們的合理訴求,為他們爭取合理權益,甚至通過個人關系為部分人員重新找到了工作。磨破了嘴,操碎了心,想了很多辦法,采取了很多措施,逐步化解大部分人員心中的怨氣和矛盾,使遺留問題得以基本解決,營造了公司安定團結的局面,確保公司改革順利進行,為公司快速扭虧為盈和健康發(fā)展奠定了堅實基礎。 全面改革后的港口經營公司,員工思想穩(wěn)定,工作積極性高,生產效率不斷提高,當年就實現了盈利,扭轉了連續(xù)二十多年經營虧損的局面。2014年和2015年經營業(yè)績一年上一個臺階,不斷創(chuàng)出新高。 心中有黨,肩頭有責。我們每個黨員干部,在干事創(chuàng)業(yè)過程中,總會遇到各種各樣難啃的硬骨頭。但只要牢記黨員身份,銘記黨的宗旨,兢兢業(yè)業(yè),克己奉公,忠于使命,迎難而上,就一定能攻堅克難,不斷弘毅前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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